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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越西县嶲湖路建设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

作者:标砝稳评

发布:2022-03-09 14:04:25

阅读:336

《越西县嶲湖路建设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
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21〕11号)、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3号)、《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》(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)、《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)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》(川委办〔2022〕2号)的要求。

现对《越西县嶲湖路建设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,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。

一、决策事项概况

为加快推进越西县嶲湖路建设进度,完善城市功能,改善人居环境,做好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房屋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工作,越西县自然资源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(州)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》(川府函〔2020〕185号)、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(州)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》(川府函〔2020〕217号)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结合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二、目的与意义

1、广泛征求、搜集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。

2、就决策事项是否合法、合理、安全、可行、可控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考意见。
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
1、范围:越西县嶲湖路建设及项目建设范围内受到决策事项影响的相关人员。

2、主要事项:拟决策事项《越西县嶲湖路建设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对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影响,包括利益相关者对决策事项的态度、诉求等。
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

自本公示登出30日内,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电话(工作日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)等方式与越西县自然资源局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,提出与决策事项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越西县自然资源局:

联系人:甲卡拉洛

电话:0834-761267,13881454284 

邮箱:515314146@qq.com

地址: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32号

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:

四川标砝信用评级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尹书刚

电话:028-86615166,13808198898。

邮箱:88665482@qq.com
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猛追湾横街188号2栋24层

附件:越西县嶲湖路建设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(征求意见稿)

越西县人民政府公示链接:《越西县嶲湖路建设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

附件下载:

1.越西县嶲湖路建设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.docx 

2.附件一:各类建筑物及装饰装修补偿标准表.docx 

3.附件二:各类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.docx 

4.附件三:各类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.docx           

5.附件四:拆迁协议签订和房屋移交积分规则.docx